"这…这样能行吗?"

"嘘!行不行的看看就知道了"

我和叶枫趴在草丛里,等待着那只小头鸡一步一步的走近陷阱。

然而就在它一下一下地啄食着诱饵,逼近用箩筐支起来的陷阱时,突然挺住了脚步,呆若木鸡般地一动不动。

这只傻鸡,快往前走啊!我心里暗暗着急。

小头鸡这个名字是我取的,因为这种禽类的头和身体实在不成比例。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头小,智商很是一般,动作也不算麻利。若不是因为繁殖率高,想必此物种早已灭绝了。

所以我才在它常出没的地方设下陷阱。

叶枫有些不屑, 小声说道:“这种禽类的速度不快,我徒手就能逮到!”

我一个眼神过去,他又闭了嘴。

“都说了,你伤好之前不能剧烈运动!”

叶枫傻傻一笑,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,说道:"好!"

小头鸡终于从它的精神世界里出来。突然兴奋异常,高昂地叫了两声。

我也跟着激动地握了握中的藤蔓,就等它走近筐下啄食诱饵。只要它去啄食诱饵,我这边一拉藤蔓,支撑着箩筐的木棍就会倒,那支在它头上的筐便扣在了它的身上了。

怎知,这小头鸡兴的奋点却并在那几只扭动着的蚯蚓上,而是这正准备扣在它身上的筐上!

只见它兴奋地绕着筐跑了两圈,开始不停地换位置,“哆!哆!哆!”地啄着箩筐。

叶枫的双肩像是没有油的老爷车,不停地颤抖。想必是想笑又不敢笑,憋坏了。

“看来你的筐不仅部落里的人喜欢,就连山里的动物也喜欢。”

我白了他一眼。

此情此景真是让我吐血。万一那傻鸡将筐啄倒了,白白浪费了我半天的功夫。

然而正在我焦急之际,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。那小头鸡自己走到筐下将筐啄倒了,正扣在了它的身上。

“大功告成!”我站起身,拍拍身上的土,颇有成就地走向那只小头鸡。

叶枫有些不可思议地跟在我的身后,感叹道:

"这个都行!"

没想到《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》猎鸟雀的方法被我在这用上了。只是鲁迅先生是在鸟儿无处觅食的冬季进行的,我却是在食物丰盛的大远古进行的。不过鲁迅先生没成功,我却成功了。想来是胜在了猎物实在没见过什么世面上了。

不管过程是什么样的,至少结果是我想要的。有的时候我都佩服自己的厚脸皮。但是曾经有个某某学不是说了吗,“皮厚、心黑”才能成功嘛!

本来是想学着荒野生存的方法做个叫花鸡尝尝的。叶枫非要展示他的厨艺……

呲呲冒油的鸡肉呼唤着我的味蕾,让我不由地吞咽了口水。

这鸡头虽小,身上的肉可不少。

叶枫小心地撕下鸡翅膀递给我。

“饿了吧!”

“嗯,采摘小分队几乎天天都吃果子,好久没见油星了。”由于走的有些仓促,就连三角鹿的赏赐我也没来的急领。

我不客气的接过那油汪汪的鸡翅膀大快朵颐起来。说是翅膀,实则连带着鸡身上好大一块肉呢。而这肉质,堪称溜达鸡的鼻祖,嫩而不柴,紧致而不硬。

“嗯~这味道好吃!”

吃着吃着我才反应过来不对劲的地方。

“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鸡翅膀?这味道?……难道……以前在艾玛那吃的大部分烤肉都是你烤的?”我只知道叶枫送过来的食物一定味道不错,却不知是他亲自烹制的。

叶枫浅笑答道:“要想俘获另一半的心,先要俘虏她的胃。”

“咳!咳!”

嘴里的鸡肉差点没给我噎死。

这你都知道?我心中腹诽,这哥们不会也来自现代吧。

我好不容易缓过一口气,问道:

“哪里听来的酸话?”

“不记得哪里听来的了,但是我觉得很有道理。”

我讪讪点头:“你说的对。”

受到那只小头鸡对箩筐异常兴奋的启发,我编制了好几个口小、身体大的筐,在里面放置了干草,将它们分布在小头鸡常常出没的地方。

从此以后,我和叶枫便有了源源不断的鸡蛋。

这品种的鸡下蛋多,定时每个筐里拿走一两个,它们都发现不了。

再加上我和叶枫经常驱逐附近的野兽,所以它们更不愿意离开这么安全的栖息地了。

叶枫吃着煮鸡蛋,不停地感慨 “这鸡蛋可真好吃!”

我有些差异地问道:“你以前没吃过鸡蛋或者鸟蛋吗”

“小的时候吃过吧,没什么具体的印象了。我像鲁托那么大就加入狩猎小分队了。你知道狩猎分队猎到的食物是要供全部落食用的。我们没有精力去研究这样小的食物,我们只有不断的猎到体型较大的动物,才能养活部落里的人。其实部落盛宴结束后,那些有配偶的人会研究这种小型食物,只是我才是第一次。”

我有些心疼眼前这男人,狩猎分队虽然是最威风的地方,其实也是最危险的地方。鲁托才多大?四五岁孩子的样子。那么小的他不仅要参与到最危险、最血腥的战斗中,猎得的成果还要养活其他人。他吃过的苦,不用想也知道。也只有经历了这些苦,受那么重的伤才能云淡风轻吧。

他见我看他的伤口发呆,灿烂一笑:“我的伤口已经愈合了,真的没事了。我们部落里的人伤口愈合的都很快的。”

叶枫伤口处已经长出新肉了,只是还没有完全好。皮肤愈合的速度的确很快,这要是放在现代必然是科研的对象了。只是在这里,仿佛人们的自愈能力都很强,不是什么特殊的存在。

他见我不答话继续说道:“我知道你非要陪着我和我一起去狩猎,是因为心里过意不去。其实没有必要……

我原来的部落被很久以前的一次酷寒侵袭已经不剩什么人了。我甚至都不记得我的父母长什么样子,他们都被狼群咬死了。我只记得立法长老一拳便打死了那头狼,将我从狼嘴里救了下来。从前的大岩部落并不像现在那么和谐。一个对部落没有贡献度的拖油瓶是不受什么待见的。他们也只是碍于立法长老的威势,我才幸免于成为盘中餐。现在的秩序井然,都是英明的首领带领我们发展起来的。”

我不确定的问“是森德?”

“嗯”

“是吗?”

艾玛那的版本可不是这样。不知道这里有什么曲折,但是我是相信艾玛得版本的。

叶枫没有听出我话里得疑问继续说道:

“其实,部落里的食物并不充足,很多老人、孩子都吃不上东西,群居者居者哪一个不是用生命在劳作?却要白白供养他们,那些不劳而获的独居者,还要对他们毕恭毕敬。只因为他是某长老的孩子或者首领的妹妹?”

我参加过采摘小分队,了解他们几乎是毫无休止的劳作。被解禁后,我也去过玛丽那里看鲁托,知道那里到处都是面黄肌瘦的孩子。

等级分化是他们走向奴隶社会的开始。只是这个开始却并不是自然形成的,而是人为的拔苗助长。物资太过匮乏,根本不足以支撑奴隶制度的发展。这种拔苗助长的行为可以让部落短时间内发展,但是长期不见得是好事。

我很自然的点点头,赞同叶枫的说法。

叶枫的眼睛里仿佛有熊熊的火焰在燃烧,愤愤地说道:“凭什么只有他们才能找伴侣过稳定的生活,而群居者只有在部落盛宴后的短暂时光里才能享受那些。凭什么群居者的孩子一出生就要离开父母。”

我倒是能够理解这两个设定。前者是为了部落能够繁衍更多的族人。后者是为了让孩子的父母有更多的时间劳作,毕竟年轻的父母正是部落的劳动主力。这短期内的确可以迅速提升部落的实力。其实对于当时状况的部落,这两个制度还是挺妙的。只是缺少点人情味。但是我没有做声,因为时移世易,叶枫比我在这里生活的更久,更有发言权。

听着听着我突然觉得哪里不对,问道:“等等?我记得你也是独居者吧?”

叶枫未回答我。而是定定的看向火堆。

“首领带领我们走出困顿,他的智慧超出一切,可是我总觉得有些事情的发展已经不受他的控制,很多东西和他的最初的初衷并不一样。我感激大岩部落的救命之恩和养育之情,可是我又觉得我们生活的地方不应该是这样的。如果首领最终判决你离开,我愿意和你去寻找一个更平等的地方。如果你能够留下来,我想通过我的努力改变一些事情。所以你不要觉得有什么欠我的。”

有一颗种子在叶枫心底暗暗生长,尽管此时他还看不清它的样子,但是他能够清楚的感应到它。

来自于现代,见识超越这里不知几万年,让我有些优越感。然而我的优越只是因为我站在了前人的肩膀上。

而眼前这个妖孽般的男人,身在“庐山之中”,却能“识得庐山真面目”,这是何等的见识。

从前,不管他多么英勇,我都觉得那都他生长在这个环境中应该有的生活技能,只能说他的技能比别人要好些。而此时,我才真正的发自内心的佩服他。

有那么一瞬我觉得他周围的一切都变暗了,只有他在熠熠生辉。

而事实是,周围的一切确实变暗了。那挂在天空八十度角的太阳,诡异而快速的划过了正午九十度,挂在了一百二十度的位置上,有了日落西山之态。

这么诡异的天象变化,让我有些害怕。

我不知道是不是我表现的太过明显,叶枫看出了我的不安。

他坐到我的身旁,用胳膊搂住我的肩膀,温柔的说道:“不怕,太阳只是累了,传说中的老虎吃太阳是骗小孩的。等黑夜季结束,太阳还会升起来的。”

看来他是以为我怕这个现象和小孩怕黑是一样的。我也不去解释,问道:“太阳是不是快要越过神相树了?”

“嗯!”

叶枫若有所思的嗯了一声。 我知道他是在暗自盘算猎杀剑齿虎的事情。

我认真地看着叶枫问道:“叶枫,你愿意相信我吗?”

被我这么严肃的一问,他也是一怔,随即十分恳切地回答:“我相信你!”